大众新闻报记者管理规定
为规范大众新闻报持证记者的日常采编行为,提高采编团队和个人的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经董事会研究讨论,决定制定本规定,凡持有大众新闻报记者证和欲加入大众新闻报采编团队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规定。
一、持证记者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无任何违法(行政拘留)犯罪(刑事处罚)记录的中国公民。持证记者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培训证)等材料务必交验原件后预留复制件供报社保存。因报社无权核实持证记者或入职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所有人员必须签订书面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二、持证记者必须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国际地位;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得在任何场所发布有损祖国统一大业和党的光辉形象的任何言论,并且要做到坚决抵制有损祖国统一大业和党的光辉形象以及民族团结的不利言论。
三、持证记者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施行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对待任何材料和事实,不得弄虚作假且主观性定论与判断,必须保持客观、中立、实事求是。
四、持证记者统一在大众新闻报官网进行公示查询,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公开监督。凡在大众新闻报官网查询显示无任何数据和内容,均不属于大众新闻报记者。大众新闻报记者证由报社统一审核和管理,董事会签署发放。
五、大众新闻报社颁发的新闻记者证仅限新闻采访时使用,仅作为一种工作证明不得作其他用途,更不得在交通、旅游、住宿等生活方面使用,影响和侵犯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利益。
六、持证记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方式或变相收取采访对象礼物、接受采访对象请吃、同采访对象弄虚作假撰写任何虚假新闻。撰写新闻稿件时,严禁使用任何带有歧视、诋毁等贬义的形容词语,并根据证据收集保管制度的规定完善所有证据材料。
七、持证记者在发稿前,必须签署新闻稿件真实性书面承诺书和移交所有相关证据材料,未签署书面稿件真实性承诺书和移交所有相关证据材料供报社专职法务审核的新闻稿件,一律拒绝发布。通过发稿系统或记者通道自行上传的稿件,一律不予审核。
八、持证记者对其撰写的新闻稿件长期负责,若因其新闻稿件内容引发投诉举报、司法诉讼等后果,报社安排应付投诉举报、司法诉讼等产生的差旅费、公证费、律师费、劳务费等所有费用全权由其负责。持证记者拒绝支付报社因其产生的相关费用,报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依法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缴。凡因稿件内容遭遇提起诉讼,原告请求全部被驳回的稿件,报社一次性给予撰写作者两千元奖励,并根据其职务进行提升调整。
九、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持证记者,一经发现立即作通报除名处理并向联盟媒体抄告;涉嫌违法的,将其线索移送户籍地或事发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报社损失的,依法追缴、
十、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完善等事宜由董事会负责。
记者违法违规举报邮箱:dzxwbs@163.com或3643511665@qq.com